工程地区 |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 更新时间 | 2017-06-09 (发布时间:2017-06-09) | ||||||||||||||||||||
工程类别 | 工程项目 | 项目阶段 | |||||||||||||||||||||
建筑面积 | - 平米 | 工程估价 | - 万元 | ||||||||||||||||||||
开工时间 | - | 竣工时间 | - |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 ||||||||||||||||||||||
工程简介 | 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委托,就合肥监狱一号监舍楼及高度戒备监区内装饰工程施工项目(采购编号:JG2017-06-0511) 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7年5月31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公示期:自2017年6月1日 至2017年6月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 电话:0551-6598262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本招标公告来源:优质采,内容最终以官方网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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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业主信息 |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联系人: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电 话: 0551-65982629 手 机: 地 址: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