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工程地区 淳安县千岛湖 更新时间 2017-09-25 (发布时间:2017-09-25)
工程类别 其他招标 项目阶段
建筑面积 - 平米 工程估价 - 万元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项目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
工程简介

一、项目编号:HZQDHZX2017016

二、招标预算价、工期要求、投标保证金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招标预算价为叁佰壹拾玖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3196320.00),招标控制价为3036504.00元,报价超过该控制价无效。

建造期要求:12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60000.00元)。

12米渔业辅助趸船(渔政管理)制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及帐号:

收款人: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联系人:钱小姐        联系电话:(0571)6481984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县支行营业中心   银行帐号:19075201040025441

20171010日17时前(开标前一天)投标人必须把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账户缴至指定的账户,缴款方式为电汇或企业网银。投标人凭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受理凭证到环湖北路371号农行缴费窗口领取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将复印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投标保证金专户所属银行按通知单原路退还保证金;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凭施工合同原件、建设单位的退保证金通知单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一科办理手续后,由交易中心通知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

为了不影响投标,汇款时在备注栏或附言内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及项目名称(可以简略)或项目编号。首次进淳投标的企业,领取递交函同时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及其它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船舶生产能力为三级Ⅱ类的要求及以上(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投标人必须在淳安本地占地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船舶建造场地证明(该证明由县海事部门出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09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杭州千岛湖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8-1号303室)。

标书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16时30分止

七、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楼交易洽谈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16时30分整

九、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楼交易洽谈室)。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2、具有船舶生产能力为三级Ⅱ类的要求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在淳安本地占地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船舶建造场地证明复印件(该证明由县海事部门出具);

5、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未办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资格证或资格证逾期的,报名时必须办理交易资格证(3000/单位.季度)。


附件

联系人信息

业主信息

淳安县政府

联系人: 邵告才

电 话: 64820068/13867408485

手 机:

地 址:


代理机构: 杭州千岛湖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姜贤锋

联系电话: 0571-64826513/136068

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