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工程地区 河南省 濮阳市 濮阳县 挥公大道(南环路)与顺河路交汇处 更新时间 2018-07-19 (发布时间:2018-07-19)
工程类别 劳务分包 项目阶段
建筑面积 - 平米 工程估价 - 万元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濮阳市 濮阳县 挥公大道(南环路)与顺河路交汇处
工程简介

一结构、二结构模板支拆劳务分包

ZB1807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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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7-19 14:02
  • 2018-07-18
  • 邀请招标
  • 0.00元
  • 需要
公告日期: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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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主要内容

物资类别: 劳务分包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参数指标品牌产地单位数量备注
1基础垫层////m2200.000/
2地下部位结构构件模板支拆(含二结构构件)////m287082.000/
3地库部位结构模板支拆(含二结构构件)////m215352.000/
4止水钢板焊接////m1654.000/

报价方式: 固定报价

传统支付说明: 1)乙方负责本工程劳务人员进场后前一个月生活费。 2)第二个月起,乙方每月23日前到项目部开具当月已完工程施工任务确认单,经相关人员签署后作为当月已完产值核算的依据,甲方按乙方人员出勤50元/天.人计发生活费,每月生活费发放不得超过当月核定产值的30%。以此类推; 3)过程中乙方申请借款需支付12%财务成本,甲方视资金情况决定; 4)跨年度工程遇春节,则限额支付至当年已完产值的80%。 5)书面结算手续经甲方流转审批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余款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1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6)付款时,乙方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劳务费。 9.2乙方每月向甲方财务部提供劳务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复印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存档备查。 9.3乙方完成全部劳务施工承包任务后,及时办理工程完工结算手续。在办理结算手续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结算书(附详细的计算式);(2)甲方核算员与乙方双方确认完成产值结算书;(3)施工任务确认单;(4)质量验收单。 9.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也已了解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因建设单位工程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不能(及时)付款给乙方时,乙方克服困难正常施工,不因此延误工期,乙方承诺与甲方共担资金风险,处理好内部的劳务关系,不得因乙方内部劳务纠纷影响甲方及总包、建设方的正常工作,并配合甲方共同向建设单位催讨工程款。乙方承诺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误工或聚众闹事、上访,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5合同签订后,进场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暂估金额*2%作为农民工保证金,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返回。

需要送样: 不需要

送货上门: 不需要

    采购员姓名: 姜工

    联系电话: /

    手机号: 15962880921

    本公告来自于筑集采网站,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联系人信息

    业主信息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姜工

    电 话: 15962880921

    手 机: 159628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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