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工程地区 山东省 滨州市 阳信县 阳城8路 更新时间 2018-08-06 (发布时间:2018-08-06)
工程类别 专业分包 项目阶段
建筑面积 - 平米 工程估价 - 万元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滨州市 阳信县 阳城8路
工程简介

10#门窗 安装

ZB180803036
  • 南通三建十二分公司 
  •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阳信美茵堡
  • 山东省 滨州市 阳信县 阳城8路
  • 详见标书 
  • 2018-08-05 16:58
  • 2018-08-05
  • 邀请招标
  • 0.00元
  • 需要
公告日期:2018-08-03
  • 招标详情
  • 招标单位介绍
  • 集团介绍
  • 项目介绍
  • 付款承诺
  • 答疑/回复
 

招标主要内容

物资类别: 专业分包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参数指标品牌产地单位数量备注
1铝合金外窗及百叶窗制作安装南山系列型材///5828.000/

报价方式: 固定报价

传统支付说明: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承包人应在 / 日前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预付款数额: / ,开工后按: / 逐次扣回,在未达到起扣点之前,预付款不予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承包人不按约定预付,分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承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分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承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分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无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 / 天内,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时间不支付,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约定付款,可与分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分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承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分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约定付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 /天停止施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分包人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的,承包人应监督分包人与劳务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未经分包人同意不得直接向劳务分包人支付。但若分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且承包人督促后仍不执行时,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分包工程价款,从应支付分包人的款项中抵扣。

需要送样: 不需要

送货上门: 需要

送货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阳城8路

    采购员姓名: 杨文超

    联系电话: /

    手机号: 13964987781

    本公告来自于筑集采网站,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联系人信息

    业主信息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文超

    电 话: 13964987781

    手 机: 13964987781

    地 址: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阳城8路


    代理机构: 南通三建十二分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信息